在原则上,每写完一部书我总要为它写点什么,那算是序吧。这部小说也不例外。序,好比一处名胜古迹的入口,一座公园的大门,一次宴席的头样菜肴,一场晚会的开场白;因此它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。不出名或未成名的作家常常喜欢请名人给自己的作品写序。名人作序固然可以提高作品的知名度,正所谓“不看僧面看佛面”,读者是有此心态的。不过,这样的结果往往是喧宾夺主,让人感到读那一篇短短的序比读长长的作品要有趣得多。所以任何有实力的无名作家都应当坚持自己作序,而且要写得有特色。那么读者一读你的序,便会立即肃然起敬,接着便会废寝忘食地看你的大作。
我相信,单单从情节上而言,中国的任何一部小说都可以成为世界名著。但为什么几乎无一例外的不能呢?我想,主要是因为语言上的彻底失败。日本畅销书作家村上说,语言就是一切。这话的确说到我心坎上了。我是个无名之辈(从未发表或出版过作品),所以即使在这一方面侃侃而谈,亦如同在黑夜里给人暗送秋波,你知道你在干什么,可别人不知道你在干什么。因此,其实扬名只不过是在为自己多争取一点发言权罢了。
已是第三次写长篇小说了,虽不敢说写得尽善尽美,但可取之处应当不少吧?——我根本不想刻意地模仿《包法利夫人》,只想随心所欲地驱遣自己的激情、想象和才华,并把它们诉诸于光怪陆离的语言。由于太投入,竟然抛掉了先前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态。劳根·史密斯(Logan Pearsall Smith)说:“Those who set out to serve God and Mammon soon discover that there is no God.”(同时侍奉上帝和财神的,很快就会发现上帝没了。)同样的,如果我们把名利看得太重,心中的“上帝”也会不请自走的。这是我写《城里的月光》这部小说的最大心得。曾记得诵帚禅师有一首写菊的诗——
篱菊数茎随上下,无心整理任他黄。
后先不与时花竞,自吐霜中一段香。
读这首诗总使人有自由与谦卑的感觉,仿佛是读到了自己的心曲,不管这个世界如何对待我们,我只要吐出自己胸中的香气,也就足够了。——“What's in a name? that which we call a rose. By any other name would smell as sweet.”玫瑰不称作玫瑰,它照样是香的;而我即使不被认为是作家,也会照样很潇洒地活在这世间,并香气四溢。